起草单位: 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
起草人: 曹根兴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用直流稳压电源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测量时能提供直流电压校准值,输出电压不超过2kV,电流不超过10A的装置,也适用于这些装置的附件。 注:提供校准值的装置,在参比条件下应有规定的准确度,并与它的稳定度大致在同一数量级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