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胜利、 姚普光、 张振英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家用录像机安全要求检验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供电、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V,额定频率范围为50Hz或60Hz的出口家用录像机的安全要求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