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了统一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工程设计的原则和标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加快设计进度,特制定本规定。1.0.2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化工企业的新建或扩建工程的袋装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计。小型化工企业及其它行业建设工程的袋装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设计也可参照使用。1.0.3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采用成熟的新工艺、新设备,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力求做到技术先进、布置合理、运行可靠、操作安全、维护方便、经济实用。1.0.4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厂生产规模的远景规划,全面规划、分期建设,留有扩建余地。若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分期建设不合理时,亦可一次建成。在扩建设计时,应结合原有生产系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原有设施的能力。1.0.5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