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起草人: 吴安意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流量计的定义、符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传感器(或变送器)与显示部分组成,能进行瞬时流量与(或)累积流量显示的所有液体容积式流量计。特殊工作条件下使用的流量计除特殊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亦应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包括带有附加装置的流量计的附加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