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及保养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站锅炉轴流送风机、引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也适用于火电站轴流式脱硫风机。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高于 70℃;引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不得高于 250℃。 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输送的介质为清洁空气,引风机输送的介质为烟气,烟气含尘量≤150mg/m3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