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温度标准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辽宁省质量计量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孙云飞、 宋德华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为-200℃-100℃的标准铜-铜镍(康铜)热电偶(以下简称热电偶)的首次鉴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