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起草人: 孙毓华、 杨希宏、 高寿梅、 魏恒州、 陈文亮、 华川、 邢军、 杨桂犀、 杨广军、 吴今权、 周云罗、 尚军惠、 胡素芝、 赵智邦、 梁辉志、 顾民权、 顾孝谦、 钱丽、 钱守仁、 蒋兰生、 韩玉辰、 戴秉忠、 戴富强
为满足海港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要求,提高港口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贯彻有关经济、技术政策,适应航运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大、中型泊位海港工程的水域、陆域、装卸工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总平面设计。对小型泊位的海港、厂矿及其他企业专用码头可参照使用。对以潮汐作用为主停靠海船或内河船舶的河口港,既有河流水文特性又受潮汐影响停靠海船的河港,其总平面设计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