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起草人: 王朝勤、 滕淑华
本标准规定了长江10010吨级及以上半分节驳顶推船队的编队队形。本标准适用于在长江干流Ⅰ、Ⅱ级航道航行的半分节驳船队。其他水系半分节驳船队的编队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