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印刷总公司
起草人: 廉洁 魏志刚
本导则规定了印刷产品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原则,印刷行业应按本导则的规定,制定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分等办法,并确定分等产品目录。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印刷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