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起草人: 王景春、 朱宝礼、 富海军、 潘国光
本标准规定了物证检验照相的基本要求与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的物证检验照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