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舒廉甫、 覃利明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发电厂各种过电压的限制措施和保护方法,以及绝缘配合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水力发电厂3~500kV交流电气设备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