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家邮政局上海研究所
起草人: 朱丽君 陈卫民
本标准规定了邮政营业电子秤(以下简称电子秤)的定义、准确度等级、基本参数及最大允许误差。 本标准适用于称重传感器为称重元件,最大秤量不大于150g的邮政营业电子秤的制造、选型以及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