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钢铁研究总院
起草人: 张克、 秦义忠、 范弘、 马国华、 张广纯、 贾慧明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自动超声探伤系统(一般包括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探头和传动装置)综合性能的测试条件、对比试样、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应达到的最低性能指标。本标准适用于钢管自动超声探伤系统综合性能的测试,对于手动探伤系统、电磁超声自动探伤系统及钢棒自动超声探伤系统的综合性能测试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