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原中国石化北京石化工程公司)(北京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编100101)
起草人: 匡学文 冯良经 范迪恩 张大德 杨文君
1.0.1为使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管架、管廊、管墩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确保生产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1.0.2本规定是遵照国家现行的建筑结构设计各项标准、规范的原则和规定并结合管架结构的特点制订的。 1.0.3本规定适用子地震烈度为8度和8度以下地区的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常用的管架、管廊、管墩设计。对冶金、电力、轻工、纺织等有关行业的某些生产装置的管架亦可参考使用。 1.0.4执行本规定时,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1.0.5管架设计应力求减少重复劳动,宜优先选用化工和石油化工行业编制的钢筋混凝土系列管架通用图集和H型钢钢结构系列管架通用图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