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四川化工机械厂、 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
起草人: 王业功、 陈治平、 杨建生、 黄喜庆、 陈宪荣、 刘自建、 向迪翠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高炉高温承压用静态铸造用附件(以下简称铸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验收、标志、包装及贮运等。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制氢转化炉、乙烯裂解炉及其它高温承压工业炉用静态铸造耐热钢管件和其它铸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