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
起草人: 郭茂威 徐通法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以下简称质检人员)应具备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质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