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华北管理局
起草人: 姜忠信、 黄璞、 唐恩育、 柳瑞连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通信、导航、雷达、助航灯光设施的飞行校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飞行校验机构对民用机场的通信、导航、雷达、助航灯光设施的飞行校验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