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西北电力集团公司、 东北电科院、 福建省电力公司、 湖南省电力公司、 天津市电力公司
起草人: 王乐仁、 王世阁、 张俊锋、 陈英、 凌子恕、 王厚义、 梁宗正、 陈琴生
本标导则规定了互感器运行、检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检修应遵守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等。本导则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kV~500kV电力系统中,供电气测量、电能计量、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及兼做载波通信用的互感器,包括油浸绝缘、SF6气体绝缘及树脂浇注的电流互感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国外引进互感器的运行、维护以订货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制造厂规定为基础,参照本导则要求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