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重庆吉象人造林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郑国政、 林国、 李广安、 杨淑环、 刘刚、 朱乃纲
本标准规定了木门、木窗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木门、木窗。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功能的木门、木窗,如防火门、防火窗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