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计财行政处
起草人: 郭立中、 金云凤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枪报废的技术指标及检查步骤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列人《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国函[1998]139号)的各式手枪、步枪、狙击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防暴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