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南海高级润滑油公司
起草人: 陈东、 谭思、 许保权、 吴宪、 陆钢栋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测定发动机油在控制的冷却速率下降温45h以上、达到最终试验温度在-10℃~-40℃范围内的屈服应力和表观粘度的方法。表现粘度在剪切应力525Pa、剪切速率0.4s(-1)~15s(-1)的范围内测定。1.2 本标准对除发动机油以外的其他石油产品的适用性尚未确定。1.3 本标准用毫帕·秒(mPa·s)为粘度单位。1.4 本标准可能涉及某些有危险的材料、操作和设备。本标准无意对与此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合适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适当的管理制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