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MH 3145.8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8部分:维修车间的污水排放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8部分:维修车间的污水排放 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 Unit 3: 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 Part 88: Sewage draining of the maintenance shop
发布日期:2001-07-11
实施日期:2001-12-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人: 孙作琪、 丁学起、 陈慧乔、 宋春生、 刘春来、 马建军、 李春、 金振启、 石峰、 韩玉兰、 吴新忠、 李志敏、 苗润芝、 刘奇才、 卿红宇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污水排放及监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航空器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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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