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MH 3145.91-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通则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通则 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 Unit 4: Labour safety and health -- Part 91: General rules
发布日期:2001-04-02
实施日期:2001-09-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人: 孙作琪、 邵良洪、 王先军、 黄永安、 黄云兰、 赵秋荣、 俞光鹏、 周哲勋、 钱丽萍、 何菲亚、 张瑾岩、 卿红宇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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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