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连云港港务局、 上海港务局
起草人: 袁堂中、 祝伯康、 贾敬晖、 谭新星、 刘冰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货运计算设备(以下简称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企业中用于贸易结算或工艺控制的货运计量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体、气体流量计等特殊货物专用的计量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