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 电子第二 十一研究所、 深圳唯真电机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杜洪富、 单瑜彤
本标准规定了录音机用永磁直流电动机的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录音机用永磁稳速直流电动机。其他类似用途的电动机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