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杭州锅炉厂
起草人: 瞿桂炎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锅炉的分类、型号、结构、性能、制造、安装、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和包装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各种型式的垃圾焚烧锅炉。 对于不配置余热锅炉的小型垃圾焚烧炉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