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高熙康、 吴晓阳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饮水机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采用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机或半导体制冷和(或)电热元件加热系统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冷热饮水机的检验。对于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其他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