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河北省中捷友谊农场、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河北省农垦局、 河北省中捷友谊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国强、 何建果、 王联珠、 周永刚、 李宝骏、 李义显、 陈远惠、 齐俊领、 宋忠良
本标准规定了虾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毛虾(Acetes shrimp)、糠虾(Mysis)、磷虾(Euphasia)等小型虾为原料,经加盐发酵等工序制成的虾酱。以虾头为原料或添加其他辅料制成的虾酱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