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志军、 倪留生、 马瑾玮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四氯乙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三氰乙烯为原料制得的工业用四氯乙烯和天然气热氯化法生产四氯化碳釜液回收的工业用四氯乙烯。I型产品用途较精密,如用作干洗、金属清洗等;Ⅱ型产品用作一般用途,如油脂萃取、皮毛脱脂和作合成六氯乙烷的原料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