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
起草人: 陈刚、 刘素英、 单吉浩、 李艳花、 蔡英华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猪肝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非疫区的无公害生猪,屠宰加工后经兽医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肝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