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部
起草单位: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起草人: 徐幸莲、 彭增起、 周光宏、 赵改名、 汤晓艳、 刘源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兔肉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来自非疫区的无公害肉兔,屠宰后经兽医卫生检疫检验合格的兔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