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起草人: 金丽莎、 谌永华
本规程适用于烟气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