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山东精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开泰、 石宝成、 邱韶峰、 王维功、 孙西胜、 陈钰
本标准规定了达到无公害稻米加工质量要求的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加工卫生控制要点、生产过程监控、人员要求、质量管理、成品包装、标识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稻米加工过程的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