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 上海市档案炜、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信息产业部、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起草人: 王岚、 周文芳、 肖云、 刘丰、 袁向平、 万海兰、 段宝方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管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