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档案学会缩微复制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耿志东、 吴筑清、 李恩学、 陈淑运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缩微品制作记录的种类、基本内容,并对其构成和填写方法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档案缩微品的制作,其他缩微品制作也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