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胡本樾、 张永平、 吕希强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厂乏燃料溶解系统(乏燃料剪切操作除外)的安全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材料试验堆及核潜艇乏燃料溶解系统的设计,亦可供该系统运行、维修和试验时参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