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船重工七院第七○四研究所、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研究院、 青岛船用锅炉厂
起草人: 蒋财根、 李雄、 仲崇欣、 邱玉东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蒸汽辅锅炉水位表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 MPa,温度不高于225℃的辅锅炉水位表的制造和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