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大连机车研究所和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共同
起草人: 王尊一、 张一兵、 单忠
1.1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装置用柴油机认证试验的一般条件和方法。1.2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装置用柴油机,但不包括专用机车(如炼油厂或矿山用机车)和输出功率低于100kW的牵引用柴油机。1.3 各成员路可以使用本标准,以确保某一型号动力装置用柴油机运用可靠性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