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航空工业总公司国营豫新机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浩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工艺工作的主要内容,工艺文件的编制、发放和更改。本标准适用于钢瓶产品研制、试制和批量生产各个阶段的工艺工作。对其他气瓶产品的工艺工作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压力容器产品的工艺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