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各种船舶管路附件、电气设备等综合放样的符号和代号。 凡经综合放样绘制的产品施工图纸均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符号。 大比例(1:50以上)综合放样,采用本标准规定的符号有困难时,可按实际情况将符号简化绘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