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西安电炉研究所、 江苏宇龙冶金电炉附件厂、 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无锡宇龙冶金电炉附件厂、 宜兴宇龙冶金电炉附件厂、 东北大学
起草人: 刘西萍、 胡国才、 郭丽平、 王宝生、 庞全法、 闫立懿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3kV以下(含3kV)、电流频率从直流至10Hz、标称截面积为100平方毫米~700平方毫米的工业电热设备用大电流水冷电缆的各项要求,包括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和直流炼钢电弧炉、钢包精炼炉、埋弧炉、电渣炉等的短网用水冷电缆和与感应炉线圈连接的水冷电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