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新型液体燃料及燃具专业委员会、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内蒙古晔路盛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检中心
起草人: 严铭卿、 于凤山、 谷春宝、 张榕林、 郑时选、 王启
本规范确定了鼓泡制气和轻烃燃料加热气化与空气混合供气方式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技术条件,适用于城镇、乡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轻烃混合燃气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轻烃燃料气化直接以气态方式供气的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