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山东科研基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钾厂、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厂、 格尔木华鹏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昆扬建材(昆山)有限公司、 张家港玉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蓬莱华昇板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玉杰、 王秀平、 张秀茹、 王向东、 张亮通、 林文冠、 李洪华、 王涛
本标准规定了菱镁制品用工业氧化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制盐工业中排放的盐卤液经提取钾盐、溴素后的母液而制成的工业氧化镁。该产品是生产菱镁制品的主要原料之一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