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部农垦局
起草单位: 华南热带农产品加工设计研究所
起草人: 黄和、 黄向前、 李海婴、 林泽川、 冯娟、 缪桂兰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污染物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天然橡胶加工废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运行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橡胶加工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监督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