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刘文一、 贺铭鸣、 郑睿
1.1本标准对义齿基托聚合物和共聚物进行了分类,规定了要求及试验方法,并对产品的包装、标志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1.2生产厂不必说明产品成分的详细组成。 1.3本标准中所指的义齿基托聚合物如下: a) 丙烯酸酯类聚合物; b) 含取代基的丙烯酸酯类聚合物; c) 乙烯基酯类聚合物; d) 聚苯乙烯; e) 橡胶改性的甲基丙烯酸酯类聚合物; f) 聚碳酸酯类; g) 聚砜类; h) 二甲基丙烯酸酯类聚合物; i) 聚缩醛类(聚甲醛); j) 上述聚合物的共聚物或混合物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