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北京国土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起草人: 胡存智、 张显胜、 冯长春、 朱道林、 王军、 吴海洋、 关文荣。参加人员:周建春、 吕萍、 种法良、 孙谋清、 李国伟、 段文技、 邹晓云、 陆红生、 谢育智、 刘慧芳
本规程规定了我国农用地估价的范围、引用标准、总则、估价方法、宗地估价方法、基准地价评估方法以及征用价格评估方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用地和其他可开发整理为农用地的后备土地资源的价格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