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大鹏证券公司。本协议
起草人: 王彦龙、 沈云明、 谢权、 陈煜涛、 王锦国、 龚大平、 冯艺东、 潘琳、 李栋良、 涂健、 周民、 李军、 田军、 高青、 王珊
本标准规定了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涉及的数据域和消息的定义规则,以及基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数据交换的消息体和代码型字段的取值,此标准用于结算会员与结算机构、结算银行和结算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依赖于网络传输的一些规则,如如何确定消息的发送时间和发送地点,消息的确认以及消息的保护等,均不是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市场参与方之间进行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往来时予以遵守。内部系统使用的数据内容和格式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