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钱吉生、 漆少廷、 彭钰欣、 吴棣华、 周明
本标准规定了入境航空器电讯检疫的适用条件、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境航空器的卫生检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