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王斗文、 陈伟、 于振凡、 陈长洋、 牟鲁铭
本标准规定了评估核查标准(CS)材料的一次检测结果与其标准值(ARV)之间的差异,并确定相应可接受的公差区间,估算单一测试结果落在公差区间外概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连续性数值结果的实验室测试方法有无偏离的判定,不适用于在现场精密度或重复性条件下,通过同一个CS材料来获取多个测试结果的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