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吴雪玲、 廖薇、 彭江涛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照明开关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性能检验的抽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的室内照明器具用开关(以下简称开关)的检验,包括固定式照明器具用墙壁开关(以下称为墙壁开关)和移动式照明器具用开关(以下称为器具开关)。开关的最高工作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使用环境温度不超过+40℃及不低于-35℃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0